第一百二十六章 王子与乞丐(2 / 2)

将夜 猫腻 1641 字 4个月前

陆晨迦缓缓握紧双拳,紧抿着嘴唇,看着荒原斜阳照出的影子,看着自己的影子和对面这个男人的影子,发现无论怎样都无法重叠到一处。

一路向南,继续向南。

风雪已消,野有兽痕,往南行走的时间越长便离繁华真实的人间越近,然而荒原地表上二人一马的影子,缓慢南行却始终保持着令人心酸的距离。

燕国地处大陆北端,与草原左帐王庭交境,身旁又有大唐帝国这样—个恐怖的存在,所以国力难谈强威,民间也谈不上什么富庶,时值年关相交之时,深冬寒意正隆,都城成京里随处可见缺衣少食的流民乞丐。

一个瘦弱的乞丐可能会引发民众的同情心,一百个瘦弱的乞丐就只可能引发民众的厌恶与恐惧,成京大街小巷酒店饭堂的老板们眼见所见皆是乞丐,自然不可能像长安城里的同行们那样有施粥的乐趣,乞丐能不能吃饱只能看自己的本事。

一个瘦的像鬼似的乞丐,正捧着个破碗,漫无目的地行走在成京城的街巷中,他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街巷里应该很熟悉的街景,也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他的注意力全部被酒店饭堂里传来的香味所吸引住了,只可惜很明显他不像那些老乞丐一般有独门的乞讨决窍,身上那件在寒风里还泛着酸臭味的外套和比城门绳还要纠结的脏乱头发,让他根本无法进入那些地方。

连续三家酒家直接把他赶了出来,尤其是最后一家的小二,更是毫不客气用棍子在他大腿上狠狠敲了一记,然后把他踹到了街道的中龘央。

那名瘦乞丐脸上满是污垢,根本看不出年龄,叉着腰,端着被摔的更破了些的碗,在街道中龘央对着酒家破口大骂,各种污言秽语比他的身上的泥土还要腥臭,直到小二拿着棍子冲出门来,他才狼狈逃窜而走,哪里能看出他原先的身份和风度口

街巷那头,花痴陆晨迦牵着雪马,失魂落魄看着这幅画面,右手紧紧攥着缰绳,眼眶里微有晶莹湿意,却依然没有流泪,因为她还有希望。

从荒原回来的路上,她已经梳洗过,换过干净的衣裳,只是因为不健康的脸色和瘦削的身形,显得格外憔悴,愈发显得惹人怜,如果不是她身旁的雪马一看便知道是名贵之物,不知道有多少城门卒或混江湖的人物,会对她起歹意。

这几日她看着隆庆隐姓埋名回到燕国都城,看着他流浪于街头巷尾,俗世的最底层,看着他被酒家小二拿棍棒招呼,看着他挣扎求存,好几次忍不住想要上前,却是不敢,因为自荒原归来的路途上,隆庆见到人烟之后便不再向她讨要食物,每当她想帮忙的时候,他便会疯狂一般凄厉吼叫,甚至会拿起手边能摸到的一切事物向她砸去,无论是石头还是泥巴,除了那只用来乞讨的破碗。

陆晨迦很悲伤,她的悲伤在于隆庆现在的处境,在于隆庆驱赶自己,更在手她发现隆庆只能像顽童或真正的乞丐那样用石头和泥巴来砸自己,每每想到隆庆也会认识到这种现实,敏感而骄傲他该是怎样的痛苦和难受?

变成乞丐的隆庆皇子,傍晚时分终于从一个妇人篮中半讨半抢到了半只被冻到硬梆梆的馒头,他得意洋洋地把馒头塞进怀里,想念着住处藏着的那半瓮白菜梆子汤,哼着早年在西陵天谕院同窗处听过的艳曲,跋着破鞋便出了城。

城外有道观,隆庆皇子过道观而不入,甚至看都没有看道观一眼,要知道换作以往,若道观知晓隆庆皇子在外,必然会清空全观,洒水铺道,像迎祖宗般把他迎进去,然而数日前那名小道僮得知他想在道观借宿时,眼神却是那样的鄙夷。

所以隆庆没有住道观,他住在城外一间废弃的佛庙里。

现在的隆庆很脏,蓬头垢面,头发打待根本无法解开,幸亏是冬天,胸腹间的伤口没有腐烂,也没有蚊虫跟随,不然废庙里的乞丐都不会允许他在此落脚。

回到废庙,隆庆发现自己还不是太饿,至少没有在荒原上向那个女人讨要食物时那般饿,于是他决定把那半个馒头留到明天再吃,满意地捂着自己微微鼓起的腹部,想像着明天清晨馒头被白菜梆子汤泡软后的味道,香甜地睡去。

陆晨迦牵着雪马,在夜色中沉默看着那间废庙里透出的火光,她知道里面有很多乞丐,也知道这时候那些乞丐大概正在彼此吹嘘今天乞讨的收获,沉默片刻后她转身离开,却没有走远,就在离废庙不远处的一片林子里歇了一夜。

她以为隆庆没有发现自己还跟着他,因为她毕竟是洞玄上境的强者,现在的隆庆只是一个普通人,然而她忘记了一件事情做为相知相处多年的情侣,她不用念力去感知也往往能清晰感觉到隆庆在哪里,这已然变成一种习惯或者说直觉。

然而幸福或者说不幸的是,隆庆也有这种直觉。

(大家明天见。)(未完待续)